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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8-06 10:57:57
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全文共1001字)

   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镇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促进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执行情况,包括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并及时宣布;职务、职级工资是否变动;应给予组织处理的是否处理到位;是否与个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挂钩;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等内容。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自通知之日起至3月15日止,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于3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附件1)、《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表》(附件2)报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二)抽查阶段:县纪委监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在查阅党纪政务调查、审理案卷、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人事和工资档案、年度考核表等资料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排查。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进行:一查处分档案,看处分执行报告情况;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了本人档案;三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受处分人员是否违反规定重新任用及受撤职处分人员的职务是否变动;四查财政、人社部门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的工资是否降下来,并查看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工资花名册,看其是否按降低后标准领取工资;五查年度考核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评定等次;六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在单位适当范围内宣布;七查受行政、刑事处罚情况,看受到处罚的人员是否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派驻纪工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协调好相关检查工作,在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对所辖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严格追责。各单位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存在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或者以各种借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所属单位及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县纪委监委也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抽查情况,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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