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门面房租赁税收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门面房屋租赁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精准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在门面房屋租赁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规范政策执行,防范执法风险,完善监管措施,着力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清理范围及内容
2018年1月1日以来,城区主要干道出租门面房取得应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
三、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
清理工作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15日-4月10日)
利用公众信息平台、微信群等,向纳税人广泛宣传门面房租赁涉税相关事宜,动员涉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和社区等部门搜集整理相关门面房租赁信息,摸清税源。
(二)专项清理阶段(2021年4月10日-6月15日)
各分局组织精兵强将成立清理专班,采取集中培训或云培训的方式,开展政策讲解,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清理工作流程;开展拉网式清查,逐户核实出租门面房屋的产权人、实际经营人、房产面积、房屋租金及各税种的缴纳情况,对未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法追缴税款。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1年6月15日-6月30日)
各分局要加强对清理中发现的难点、焦点问题的收集整理,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进行分析汇总,归纳出具有指导实践意义的工作经验,把钟祥城区房屋租赁税收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把握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处理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多沟通、多协调,防止出现矛盾或激化矛盾。分局“一把手”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工作与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要担起总责,亲自抓,将清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具体工作负责到人,确保门面房租赁清理工作出彩出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