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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审批服务“十大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27 17:12:22
关于在全市开展审批服务“十大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全文共925字)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面展示十九大以来我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的工作成效,宣传推广改革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审改办和**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审批服务“十大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及申报要求

(一)案例范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一业一证”、商事集成注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专项改革;

3.推行“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自助服务”“帮办代办”“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服务举措。

(二)申报要求。遵循“小切口”思路,聚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自身开展的某一项具体举措,总结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创新案例。

二、评选机构

市审改办牵头、**日报社参与配合,共同做好评选活动的受理申报、初审、投票、评选等组织工作。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申报、初审、投票(评选)、发布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阶段(7月15日前)。广泛动员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县区由县区审改办统一申报,不少于2个,鼓励多报,市级单位直接向市审改办申报。申报单位填报审批服务“十大案例”评选申报表,提交1500字以内的案例材料,并制作3分钟以内的宣传视频短片,于7月15日前报市审改办邮箱。

(二)初审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市审改办组织对申报参评的案例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及时反馈。

(三)投票(评选)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对通过初审的“十大案例”候选项目,日报社组织开展投票评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票。市审改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成立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全市审批服务“十大案例”获奖建议名单。

(四)发布阶段(8月上旬)。举行审批服务“十大案例”颁奖发布活动。获奖案例通过日报社旗下媒体、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集中展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获奖案例单位在年度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作为经验材料优先向中省有关部门及媒体推送。

(二)严格程序。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效应的项目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各级各单位、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内容和获奖的先进典型,切实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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