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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23:03:15
关于持续开展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排查工作的通知(全文共507字)

关于持续开展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的通知》以及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各所及大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依法如实记录经营的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厂家、原产国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销售散装的进口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应当保留原进口食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储存条件、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原包装备查。

二、以点带面,全面组织排查

各所及大队要按照“以点带面”、“先批发后零售”、“先城区后农村”的工作原则,展开对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食品贮存冷库及冷冻冷鲜批发零售企业等经营场所的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户。

三、严格纪律,加强信息报送

各所及大队要于每周一、三、五及时报送排查的进口冷冻冷藏食品台账和排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在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把进货台账信息填细填全的同时,努力做到信息精准,不漏报,不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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