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
我县人口与计生局、计划生育协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市人口与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有关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相关文件和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现已取得初步效果。我们的具体措施及成效是:
一、抓典型,树样板,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模式。
为健全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模式,学习、汲取先进地区经验,我们组织县人口与计生委、县协会及部分乡镇计生专职人员到沧州市东光县观摩学习,借鉴先进县市做法,我们确定首先由县人口与计生局局长、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带队在本县分别抓出两个市级试点、各乡镇计生协在本乡镇各抓出一个试点。首先在各试点村召开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会员重新申请入会登记、分组,民主选举小组长。经过会员的充分酝酿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按照上述有关章程、公约有序开展工作。目前各试点的工作进程大致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村计划生育组织机构。村进一步充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村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员小组长—会员—会员联系户),能够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活动。
(二)制定了相关章程公约。各村均制 ……此处隐藏1508个字……村民的意志。实行合同管理的地方,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三)、能较好地落实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村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能较好保护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利益。
(四)、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
(五)、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并有较明显效果。
(六)、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
(七)、多数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村民委员会及村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报酬待遇挂钩。
(八)、能及时妥当处理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没有违法的收费和罚款。近三年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
(九)、近三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
在此基础上将我们制定《xx县计划生育协会村民自治工作考核办法》,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逐项考核,进行排队,严格奖惩。通过以上措施,将村民自治规范有效的落到实处,基本形成“村民搞自治,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育龄群众作主人”的工作格局,做到村民自治法制化、村级工作规范化、民主监督程序化,逐步解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和涉及不到的问题,有力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