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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制度

时间:2023-08-13 13:20:20
小学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制度(全文共1066字)

安义县逸夫小学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能够有力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办公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校园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健康发展。

三、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四、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学期召开一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校园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五、检查督导制度

1.每学期对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文明校园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大队部负责组织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六、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文明校园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七、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文明校园创建的部署,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校园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校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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